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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建议优化具针对性的工具以处理企业失当行为

日期: 2025-03-31 10:05

【财华社讯】3月31日,香港证监会近日展开咨询,就首次公开招股个案及上市后事宜,提出对《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的多项建议优化措施,藉以提升香港上市市场的监管效率,并更广泛地保障投资大众免受当前的财务损失。

《证券市场上市规则》的主要建议优化措施分为四个范畴:

(i) 就首次公开招股个案而言,证监会将能够在不反对上市的情况下,要求上市申请人在上市后须遵守持续披露责任,方法是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新增明文规定,以厘清有关上市条件可在上市后持续有效。因此,在这种量身订制且以披露为本的方针下,部分上市申请可能获准更快地继续进行,透明度亦会提高;

(ii) 就上市后事宜而言,证监会建议提供一个干扰程度低于暂停交易的替代方案。除了在有需要的情况下暂停证券交易的现有权力外,证监会将能够在适当的情况下对上市发行人施加上市后条件,要求作出更清晰明确及完整的披露,以确保投资者作出有根据的决定;

(iii) 就暂停交易而言,证监会建议简化程序,以及在没有争议的个案中转授其董事局的决定权给高级行政人员,从而更有效率地处理恢复交易申请,缩短暂停交易时间;及

(iv) 不满证监会的决定的发行人有权寻求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对有关决定进行全盘覆核。这将为他们提供有效及独立的保障,确保证监会所作出的监管决定是合理、相称和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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