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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正宇:拟定措施 规管持牌放债人

日期: 2024-11-26 10:01

【财华社讯】11月26日,香港特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财库局和公司注册处一直密切注视持牌放债行业的市场情况,持续检视及优化规管措施,促使持牌放债人更负责任地批出贷款,更好地保障市民利益。财库局正循规管持牌放债人等方向拟定措施,加大力度处理过度借贷问题,计划明年上半年展开咨询。拟议措施包括设设立无抵押个人贷款借款上限、加强保障咨询人、优化投诉处理、加强宣传教育。

以下是香港特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11月25日在网志发表的文章: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库局)和公司注册处一直密切注视持牌放债行业的市场情况,持续检视及优化规管措施,促使持牌放债人更负责任地批出贷款,更好地保障市民利益。

近年来,社会十分关注过度借贷问题,特別是涉及外佣和低收入人士的无抵押个人贷款。不少立法会议员已就此向我表达意见,我亦于今年六月发表网志,介绍规管与教育并举的各项措施。

财库局正循着对放债人的规管及加强宣传教育等多方向拟定具体措施,加大力度处理过度借贷问题和加强保障市民权益。我们计划于明年上半年展开有关咨询,现向大家简介有关拟议措施的初步方向。

设立无抵押个人贷款借款上限

2021年,我们新增了一项有关评估借款人负担能力的牌照条件。具体而言,根据放债人牌照条件第15条,在订立任何无抵押个人贷款协议或在无抵押个人贷款协议下批出任何大幅增加的贷款额之前,放债人必须评估拟借款人或借款人按照贷款协议还款的负担能力,并充分考虑负担能力评估的结果。评估时,放债人须考虑拟借款人或借款人的收入、开支及按照贷款协议还款的能力。其他应考虑的因素还包括贷款本金、须支付的利息总额及还款期限、拟借款人现时的信贷及财务资料等。放债人并须备存相关纪录,供公司注册处查阅。2022年,我们下调了法定贷款利率上限(由年息60%降至48%)及敲诈性利率的门槛(由年息48%降至36%)。

为加大力度处理过度借贷问题,我们正研究根据借款人的每月收入作基准,设立无抵押个人贷款的借款上限。举例来说,若借款人的每月收入低于某一水平,放债人可批出的无抵押个人贷款不能多于该借款人月收入若干比例。我们正拟定有关每月收入及借款上限的具体水平。

加强保障諮询人

根据放债人牌照条件第13条,在贷款申请时有提供咨询人的情况下,放债人须在订立任何贷款协议之前,要求拟借款人提供由咨询人签署、确认其接受为拟借款人担任该贷款申请咨询人的同意书,并在贷款协议內夹附该同意书。该牌照条件亦清楚述明,咨询人是指在自愿情况下并应放债人要求,就该贷款申请提供有关拟借款人资料者。2021年,我们优化了有关牌照条件,如放债人获告知或知悉贷款咨询人的书面同意书并非由该咨询人签署,放债人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该咨询人的资料,以加强打击咨询人个人资料被不当使用的情况。

此外,根据放债人牌照条件第10条,放债人及其收数人士只可向法律上被视作欠下放债人债项者追讨债项,不得试图直接或间接地向其他任何人追讨债项。放债人及其收数人士在试图寻找债务人时,不得骚扰任何人,也不得采取不合法或不当的收数手法。

我们正拟定具体措施,包括研究规定放债人收到贷款咨询人的书面同意书后,须主动向咨询人核对同意书的真确性,以加强保障贷款咨询人。

优化投诉处理

公司注册处一直密切留意放债行业的整体监管,以及放债人就牌照条件的遵规情况。因应放债市场的最新发展,处方不时致函放债人,提醒他们须特別注意的相关牌照条件及事项。为加强保障公众权益,公司注册处一方面会研究优化投诉处理流程,并加强与警方的沟通及交换情报;另一方面会研究加强监督放债人处理投诉的制度及程序,以确保投诉获适当处理。

放债人必须严格遵照牌照条件经营业务。一有违反,即属触犯《放债人条例》(第163章)。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另外,公司注册处或警方如认为放债人不再是经营放债人业务的适当人选,可向牌照法庭申请撤销其牌照。公司注册处及警方在处理放债人牌照续期申请时,亦会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包括放债人是否曾被投诉、警告或检控等,以决定是否向牌照法庭提出,反对牌照续期申请。过去五年,公司注册处一共进行2173次实地巡查,并就巡查期间发现的违规情况向放债人共发出535个纠正命令及23封警告信。

加强宣传教育

另一方面,我们会加强向外佣群体和青年及低收入人士群体宣传教育,提升其对借贷的认知,并通过多语言、多渠道推广审慎借贷的重要性。我们会重点提醒外群体,借贷时必须事先取得咨询人的同意,方可在贷款申请提供咨询人的资料。我们又会加大力度向外佣雇主提供有关贷款咨询人角色的资讯,以及投诉违反牌照条件的放债人的渠道。此外,我们会重点向青年及低收入人士群体宣传审慎理财,借贷前考虑其必要性及自身还款能力,减少冲动借贷。我们会与劳工处、投资者及理财教育委员会和非政府团体加强合作,确保信息传递到位。

我们正拟定有关措施的具体细节,并于稍后公布详情,于明年上半年展开有关咨询。相信通过政府及社会的同心协力,我们定能有效处理过度借贷问题,加强保障公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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