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中国重汽(03808.HK)公布,为根据中国相关法规及政策,落实一家企业集团只能设立一家财务公司的规定,山东重工提议整合集团內部两间财务公司(即山东重工财务公司及重汽财务公司)的资源。据此,集团就该目的订立以下交易。
重汽财务公司为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且为获中国相关政府机构批准成立以促成內部融资交易的非银行财务机构。董事会已议决,会进行自动清盘以完全遵守相关中国法规及政策,而自动清盘将会涉及根据其权益持有人各自的持股比例向彼等分配重汽财务公司全部股本。
于2024年11月11日,公司与山东重工财务公司及其现有权益持有人订立增资协议。根据增资协议,公司已有条件同意向山东重工财务公司作出增资,金额约为人民币34.85亿元(相当于约37.75亿港元),而山东重工财务公司的现有权益持有人已有条件同意向山东重工财务公司作出增资,总额约为人民币20.91亿元(相当于约22.65亿港元)。
11月11日,集团概无拥有山东重工财务公司任何权益。增资完成后,公司将于山东重工财务公司权益总额的37.5%中拥有权益,而山东重工财务公司将被视为公司的联营公司。
鉴于重汽财务公司将逐步终止其业务营运,并将于自动清盘后停止向集团提供财务服务,展望未来,集团拟与山东重工财务集团进行合作,由其向集团成员公司提供若干必要财务服务。因此,公司已与山东重工财务公司订立2027年存款服务协议及2027年抵押类金融服务协议以规管相关交易条款。
于11月11日,由于未来的相关服务将受2027年抵押类金融服务协议规管,故公司亦已与中国重汽就2026年抵押贷款协议订立补充协议,以将相关融资的有效期缩短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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