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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黄金、同源康医药等5家备案,映恩生物等3家获反馈意见

日期: 2024-09-30 09:51
作者: 活报告

9月27日,中国证监会更新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情况表(首次公开发行及全流通)(截至2024年9月26日),目前共有348家境内企业备案(多次备案按次数统计),其中有累计234家拟香港联交所上市或申请股份“全流通”公司,108拟美国纳斯达克和纽交所上市公司,3拟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1在瑞士交易所发行GDR,1家拟新加坡交易所上市,1家拟阿斯塔纳国际交易所上市(两地同步上市)备案。

新增5公司备案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图片

来源:中国证监会

拟香港上市企业:

1、赤峰黄金

赤峰黄金于2024年8月30日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拟在香港主板上市,独家保荐人为中信证券。公司是中国最大的民营黄金生产商,2023年收入为人民币72.21亿元,净利润8.72亿元,2024年前3月净利润同比大增162.5%。

申请股份“全流通”:

1、灵宝黄金(3330.HK)

9月12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已审议及批准建议实施公司若干股东持有的385,578,033股(占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股本总额的约31.01%)公司未上市内资股全流通。于2024年9月12日,本公司已就H股全流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

2、同源康医药-B(2410.HK)

9月13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欣然宣布,于2024年9月13日,公司已就将本公司173,641,645股非上市股股份转换为H股以及该等股份于联交所上市向证监会提交申请。

拟纳斯达克上市:

1、利鼎集团(鼎立保险)

2024年8月15日,保险经纪公司北京鼎立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的实质控股股东Leading Group,与SPAC公司(美国特殊目的收购公司) Healthcare AI Acquisition(HAIA)签订合并协议,拟通过借壳SPAC在美国纳斯达克挂牌上市。

Leading Group Limited是一家在中国保险服务领域运营的持牌数字保险经纪公司。

拟台湾交易所上市:

1、华胜汽车电子(宜兰汽配

根据官网,公司是以设计、研发及生产汽车电子和各类光电产品等为主的台资企业。

2003年在平湖成立,注册资金852万美金,占地面积38,628平方米,在美国底特律设有全资子公司。2023年墨西哥开设公司,泰国开设工厂。

宜兰汽配产品种类齐全,产品体系涵盖上千种规格,主要包括汽车电子、内饰氛围灯系列、LED光电系列、内外饰系列产品等。

公司为国内外各大知名品牌汽车厂配套供货,与全球通用,丰田,福特,宝马,上汽,北汽,一汽,奇瑞,吉利,长城等传统车厂合作多年,也是特斯拉,蔚来,理想,小鹏,零跑等新能源车的长期合作伙伴。产品出口美国、日本、欧洲及东南亚一带。

本周国际司共对3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具体如下:

东源环球(秘交转公开)

一、关于股权架构搭建及返程并购的合规性,请说明:

(1)杭州天成是否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是否履行《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规定的报告义务;(2)杭州天成收购苏州天成100%股权过程中,请说明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定价依据、股权转让方(包括法人股东)履行纳税申报义务的具体情况。

二、请你公司说明苏州天成等境内公司所涉及的运输业务是否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规定的外商投资限制或禁止领域。

三、苏州天成(更名前为东源股份)曾存在资产账户被查封冻结、被法院出具限制消费令的情况。请说明:上述情形的最新进展,是否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存在《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禁止上市融资的情形。

五洲能源

一、关于股权架构。请说明:(1)河南五洲燃气收购鄢陵县汇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的具体情况,定价依据、税费缴纳情况等;(2)五洲能源香港收购长葛五洲燃气是否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是否履行必要的外商投资登记手续;(3)境外搭建离岸架构和返程投资涉及的外汇登记、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税费缴纳等监管程序合法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二、关于合规经营。请说明:(1)在建、已建项目所涉土地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转换土地使用用途的实质性障碍,并提供相关依据;(2)部分在建项目未完成相关安全手续,请说明原因,并就其是否合法合规出具结论性意见。

映恩生物

一、关于股权结构及股权变动情况,请说明:(1)股东Tasly International Capital Limited于2023年6月转股退出,后又于递交上市申请前重新入股的原因;(2)发行人2024年6月股权转让的税费缴纳情况;(3)股权架构搭建所涉及的外汇管理、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等方面监管程序履行情况的明确结论性意见;(4)是否涉及国有股标识等国资管理程序。

二、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1)请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合规性意见;(2)请说明股权激励计划全部行权后,发行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及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三、关于本次发行人上市方案,请列表说明假设行使超额配售权,发行前后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文章来源:活报告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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