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据证监会最新一期机构监管通报,公募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制度迎来全面修订,总体评价框架新增“重点专项工作”落实情况。根据评价期内重点工作部署,增加相应专项评价指标,对管理人落实监管重点工作情况加大正面激励和负面约束。具体来看,对注重把握长期大势、积极发挥稳定市场作用的管理人予以加分;对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薪酬管理不符合政策导向的管理人予以扣分;对加大投资者触达面、积极宣传资本市场政策法规的管理人予以加分;对政商“旋转门”执业管理内控机制不到位的管理人予以扣分。(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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