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原讼法庭于2024年2月6日就资产冻结强制令的申请进行聆讯后,香港证监会取得针对星美文化旅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星美文化旅游集团)前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梁凤仪的临时强制令。
这是香港证监会首次就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4条进行中的法律行动取得同类强制令。
香港证监会的行动旨在保存资产,以便履行法庭在证监会针对梁及两名其他人士的法律程序完结时可能施加的任何赔偿令。
根据法庭在2024年5月6日颁布的命令,梁不得将其任何资产调离香港;处置或处理或减少其于香港境內或境外的任何资产的价值,以235,363,373元为限。梁亦被禁止采取任何行动,以执行两份她据称是在2023年8月就其于上海及加拿大的两项物业而签立的买卖协议的条款,及/或着手完成该等买卖协议。针对梁的命令将持续生效,直至法庭就有关程序作出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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