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就《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国家能源局具体负责绿证核发工作。对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以及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对项目自发自用电量和2023年1月1日(不含)之前的常规存量水电项目上网电量,现阶段核发绿证但暂不参与交易。可交易绿证核发范围动态调整。1个绿证单位对应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不足核发1个绿证的当月电量结转至次月。绿证既可单独交易;也可随可再生能源电量一同交易,并在交易合同中单独约定绿证数量、价格及交割时间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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