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香港特区政府欢迎立法会1月31日通过《2023年印花税(修订)(住宅物业)条例草案》,落实2023年《施政报告》中有关住宅物业需求管理措施的调整,包括︰(一)把额外印花税的适用年期由三年减至两年;(二)把买家印花税和新住宅印花税的税率由百分之15减至百分之7.5;以及(三)提供机制,暂免外来人才在香港购置住宅物业时需缴付买家印花税及新住宅印花税(俗称“先免后征”)。
香港特区房屋局局长何永贤说:“政府一直以务实态度,不断检视住宅物业市场情况。《条例草案》下有关需求管理措施的调整是政府经考虑整体情况后的安排,政府会继续密切监察住宅物业市场,确保其稳健发展。”
相关住宅物业需求管理措施的调整已按2023年10月25日在宪报刊发的《2023年公共收入保障(印花税)(第2号)令》在当日生效,即有关调整适用于在2023年10月25日或之后签立或订立的文书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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