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表示,随着香港未来房屋供应量将持续增加,考虑整体情况后,政府决定采取以下调整住宅物业需求管理措施,即日生效。其中,把额外印花税的适用年期由三年缩短至两年。换言之,业主在持有物业两年后出售物业,无须再缴付楼价10%的额外印花税。
买家印花税和新住宅印花税的税率减半,两者均会由15%减至7.5%。这安排有助减轻已拥有住宅物业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再购买住宅物业时的财政负担,以及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购买住宅物业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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