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滇池水务(03768.HK)公布,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收到《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云 0103执 保1439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申请冻结,具体如下:
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所述,就申请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第一支行,与被申请人昆明排水设施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昆明滇池投资诉讼前财产保全之案件,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云0103财保588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财产保全需要,公司被要求协助执行冻结昆明滇池投资在公司持有人民币1.235亿元的股权。冻结期为三年,即2023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17日。于冻结期內,冻结股权不得买卖、过户、抵押。
截至本公告日期,昆明滇池投资持有公司660,266,893股內资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64.16%。(i)根据已于香港联合交易所限公司披露易网站所披露的信息,昆明滇池投资质押了其持有的公司33,013,345股股份予第三方作为自身债务的担保;(ii)于2022年10月24日,昆明滇池投资质押了公司已发行股份中不超过198,080,068股內资股作为公司借款之质押;及(iii)于2023年8月31日,根据《上海金融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沪74执保227号)所述,昆明滇池投资持有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250百万元的股权已被冻结,及根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吉0191民初2536号)所述,昆明滇池投资所持有相当于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60.951%股权已被查封。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就公告所述的控股股东的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营运,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期,公司的营运维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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