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阳光油砂(02012.HK)公布,就公司根据一份日期为2014年8月8日之契约而发行的2亿美元优先票据,公司已于2016年9月12日(卡尔加里时间)与当中96%的债券持有人达成延期安排,唯另4%(本金为800万美元)的债券持有人(“非延期持有人”)未能达成延期安排。
于2023年1月31日,公司收到纽约州地方法院一则判决裁定公司应向非延期持有人支付到期未支付的债券相关本金与利息合共约1548.1万美元。
公司现正就该判决之上诉及执行情况积极寻求法律意见,并将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持份者和公司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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