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联合能源集团(00467.HK)公布,于2022年4月4日,该公司一间间接全资附属公司KE Basra与承包商(由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中海油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日组成的联合体)签订EPCC合同,在伊拉克南部巴士拉省的九区合同区提供中央处理设施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调试,包括天然气处理系统和辅助系统,合同价款约为4.11亿美元(相等于约32.13亿港元)。
为保证承包商妥善履行在EPCC合同项下的义务,承包商需在合同日期后30天内向KE Basra提供按EPCC合同内指定格式的无条件、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银行担保,其价值为合同价款的10%,且费用将由承包商承担。银行保函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涵盖整个工程执行期间,直至签发 临时验收证书或任何延期。EPCC合同项下拟进行的工程的竣工期为工程开工日期起计30个月。
本次建设中央处理设施项目的主要目的是根据九区合同区一期油田开发方案,通过天然气中央处理厂的投产,将提升相关天然气处理能力提高至每日1.3亿立方英尺,并增加集团总体产量规模。载于EPCC合同内的中央处理设施的运行将独立于该公司于2022年1月23日刊发的公告内所提及的中央处理设施。
鉴于本次建设中央处理设施项目之提升产能潜力,董事预期签订EPCC合同事项将有利集团,而董事会认为EPCC合同之条款属公平合理,且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符合该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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