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云顶香港(00678.HK)公布,就于2022年1月20日(百慕达时间)JPLs的委任而言,陈锦兴先生已辞任公司执行董事、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授权代表及上市规则第19.05(2)条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项下代表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书之授权代表之职务,自2022年1月26日起生效。
翁美仪女士已辞任公司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之职务,自2022年1月26日起生效。
公司其中一名JPLs黄咏诗女士已获委任为法律程序代理人,以取代陈先生,自2022年1月26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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