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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顶新耀-B(01952.HK)获A*ccelerate之COVID-19口服抗病毒药物授权

日期: 2022-01-14 08:47

【财华社讯】云顶新耀-B(01952.HK)公布,于2022年1月13日,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Everest SG与授权人订立授权许可协议,据此,授权人向Everest SG授出一项于授权技术项下的独家、不可转让、可转授权、附特许使用权费及可因故撤回的授权许可,以在全球范围內利用授权产品用于治疗冠状病毒及其他疾病,并对授权技术进行改进。

授权许可协议项下的费用包括:(i)250万美元(约人民币1590万元)的授权使用费;(ii)最多为1.07亿美元(约人民币6.82亿元)的潜在开发里程碑付款;及(iii)介乎1500万美元(约人民币9560万元)及1.05亿美元(约人民币6.69亿元)的潜在销售里程碑付款。公司目前拟通过內部资源以现金结清上述付款。

新加坡科技研究局(“A*STAR”)是新加坡领先的公共研发机构。A*ccelerate为A*STAR下专注于授权引进的机构,以支持A*STAR授权其研究成果。EDDC为新加坡国家药物发现及开发平台并由A*STAR管理。

授权技术中的先导化合物是EDDC-2214,是一种针对COVID-19的新型、强力3CL蛋白酶抑制剂,公司将其开发作为COVID-19口服抗病毒药物。SARS-CoV-2(导致COVID-19的病毒)中的主要蛋白酶为3CL蛋白酶。与其他同类口服COVID-19抗病毒产品相比,EDDC2214显示出更好的体外效力及临床前口服生物利用度。评估EDDC-2214的临床试验有望于今年啟动。

公司与A*ccelerate之间的战略合作结合公司现有的COVID-19疫苗项目,将使公司的抗疫策略更加完善。公司希望对COVID-19提供一揽子服务,包括预防性疫苗和便于使用的治疗药物,继而令公司能够实现其目标,即在这个治疗方法有限的时期內为患者提供这种新型口服抗病毒疗法。公司于2021年9月与ProvidenceTherapeuticsHoldingsInc.就双方在COVID-19疫苗的製造、开发及商业化方面的合作订立授权许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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