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易12月20日 - 东睦股份(600114)公告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签订了两份《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最高额保证合同》规定,公司分别为控股子公司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发生的一系列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2021年12月20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止,公司分别为山西东睦、上海富驰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和人民币5,000万元。
来源:发布易
1998-2024深圳市财华智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90408
粤ICP备12006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