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中国华君(00377.HK)公布,公司近期得悉营口沿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沿海银行”已就公司于中国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华君地产(大连)有限公司“华君地产大连”使用的若干银行融资以原告身份向华君地产大连提出两项诉讼。
截至12月13日,公司认为概无就该等诉讼作出任何判决。该等诉讼包括共两项索赔,索赔一:营口沿海银行已入禀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营口法院”,对华君地产大连(作为被告)提出索赔,指控华君地产大连未有妥善完成办理在建综合办公室作为约人民币23.59亿元贷款的抵押品的抵押登记,营口沿海银行要求华君地产大连提前偿还该笔贷款本金为人民币23.59亿元及相关利息。营口法院已颁令冻结及保存华君地产大连于大连的在建综合办公室“大连综合办公室”。
第一次庭审已于2021年11月23日举行,尚未作出判决。
索赔二:营口沿海银行已入禀营口法院,对华君地产大连(作为被告)提出索赔,指控华君地产大连未能清偿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的银行贷款及相关利息。营口法院已颁令冻结及保存大连综合办公室。
第一次庭审已于2021年11月23日举行,尚未作出判决。
于12月13日,公司正就该等诉讼寻求法律意见,并与营口沿海银行商讨上述索赔的还款计划。公司将适时作出进一步公告,以让股东及投资者知悉上述该等诉讼的任何重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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