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天立教育(01773.HK)公布,由于《民办教育促进法》于2021年9月1日生效,集团仍与公司核数师就实施条例可能对集团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八个月的年度业绩“2021年年度业绩”造成相关的会计处理的影响进行讨论,且截至本公告日期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公司无法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1)及13.49(2)条的规定于2021年11月30日前发布2021年年度业绩。公司确认其遵守相关上市规则的责任,并将尽最大努力在可行情况下尽快向股东发布2021年年度业绩。
尽管延迟发布2021年年度业绩,但于本公告日期,集团的业务营运维持正常。鉴于延迟发布2021年年度业绩,董事会会议将押后至董事会决定及公布的另一日期举行。
公司的股份将自2021年11月29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短暂停牌,以待发布2021年年度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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