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国银租赁(01606.HK)公布,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于2021年10月27日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据此,(i)出租人以代价人民币9亿元向承租人购买租赁物,及(ii)出租人同意向承租人出租租赁物,租赁期为120个月。
承租人为芯恩(青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其主要从事电子产品制造等业务。
租赁物为位于中国山东省的生产设备。租赁物的账面净值共计约人民币10.95亿元。承租人不单独核算租赁物的税前及税后利润。
根据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同意把租赁物租回予承租人,租金为含增值税的租金,由租赁本金和租赁利息构成。
集团认为公司与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有益于增加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收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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