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绿色环保(01257.HK)公布,于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光大绿色环保管理深圳建议根据信托合同项下的循环购买安排进一步委托价值为人民币193,000,000元(相当于约港币231,600,000元)的基础资产(新基础资产)。中建投信托已于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九日确认新基础资产的建议委托。预期进一步出售事项将于上述确认后第二个营业日完成。
于进一步出售事项完成后,光大绿色环保管理深圳将不再于新基础资产拥有任何权利或权益,并不再承担与新基础资产有关的任何风险。根据信托合同,中建投信托作为受托人及管理人,将为受益人之利益持有新基础资产,并将负责管理、运用及处置新基础资产。根据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面值将维持不变。
根据循环购买安排,中建投信托就新基础资产应付光大绿色环保管理深圳的代价应等于代价支付当日的有关资产账面值。因此,预期进一步出售事项将不会为本公司带来任何收益或亏损。
集团拟将进一步出售事项的所得款项用于补充一般营运资金或向金融机构偿还借款。
董事认为,进一步出售事项有助于在合理时间內补充集团的营运资金,让本集团完善融资架构,并控制集团的整体融资成本在合理范围內。
1998-2024深圳市财华智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90408
粤ICP备12006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