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长安民生物流(01292.HK)公布,于2021年8月27日,公司之全资附属重庆长安民生博宇运输有限公司潼南分公司作为原告,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深圳领道汽车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深圳领道汽车生活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深圳领道汽车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呼和浩特领道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兰州领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及银川领道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述公司共同作为被告)向博宇潼南分公司偿付代垫剩余购车款、服务费、仓储费、律师费、违约金等共计人民币96,106,933.36元,要求深圳领道汽车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偿付对博宇潼南分公司的欠款。
2021年9月8日,龙华区法院受理了上述诉讼。
经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领道中山分公司、领道珠海分公司及领道佛山分公司是深圳领道的分公司。除已披露外,领道中山分公司、领道珠海分公司、领道佛山分公司、呼和浩特领道、兰州领迈、银川领道、深圳领道、深圳宝能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于公司及联繫人的第三方)。
事件对集团的影响,由于该笔应收账款已经逾期超过 3 个月,已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一定影响,如果未能收回该笔款项,公司将根据会计政策计提损失,将对公司年度利润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尽管集团并未交付该批车辆给深圳领道,但长时间閒置及仓储成本会一定程度上影响被留置车辆的可变现净值。唯公司基于风险控制已查封上述六家公司及保证担保人深圳领道、深圳宝能共计人民币108,105,589.98 元银行存款。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将采取包括法律诉讼、谈判和解等一切可行的措施和手段,尽最大努力降低潜在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期,公司正在全面评估风险及量化集团的实际损失。如有确切的进展,公司将发布进一步公告,提供有关事项的最新重要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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