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博骏教育(01758.HK)公布,于2021年8月27日交易时段后,成都铭贤与弘德光华、彭州学校及担保人订立终止协议,据此成都铭贤已同意终止合作协议;弘德光华及彭州学校应将成都铭贤根据合作协议实际出资的总投资资金退回予成都铭贤;及成都铭贤应向弘德光华及彭州学校授出使用“博骏”及“博骏公学”品牌的许可,期限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透过终止合作协议,集团将不再拥有彭州学校51%股权,而成都铭贤将不再为彭州学校的学校举办者。
紧随更换学校举办者后,彭州学校、成都博骏及成都铭贤将订立退出协议,反映彼等同意彭州学校将不再为综合联属实体。
根据终止协议,成都铭贤应向弘德光华及彭州学校授出于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使用“博骏”及“博骏公学”品牌的许可,许可费按彭州学校向2021年9月1日之前招收的学生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的18%;及彭州学校向2021年9月1日之后招收的学生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的8%计算。
于2021年5月14日,中国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
例》,其中载列与提供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运作有关的各种规定。实施条例将于2021年9月1日生效。公司将在地方政府发布有关该等条例的实施细则后,对我们提供义务教育的学校作出相应安排。
公司正考虑投入更多人力物力发展提供非义务教育的学校,如高等职业学校。经慎重考虑后,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合作协议,以投入更多资源及精力发展提供非义务教育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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