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中滔环保(01363.HK)公布,继现任董事会成员主动委托现任管理层与广州海滔法律顾问跟进广州海滔诉讼案的状况后,公司谨此向股东提供有关广州海滔诉讼案的以下最新情况。
现任董事会成员最近获广州海滔法律顾问告知,已于2019年9月进行一审聆讯及法院其后裁定,广州海滔须支付总额约人民币170,312,000元(相当于约204,899,000港元)(经扣除开庭前广州海滔支付当地政府机关的人民币75,000,000元(相当于约90,231,000港元)后),包括:退还指称污泥处理服务费人民币174,261,000元(相等于约209,650,000港元);退还指称非法污泥处理服务费人民币9,051,000元(相等于约10,890,000港元);及支付罚款总额人民币62,000,000元(相当于约74,591,000港元)。
此外,根据一审判决,广州海滔对非法索取环境补贴人民币7,770,000元(相当于约9,348,000港元)出具虚假文件的指控不承担责任。
现任董事会成员正在諮询广州海滔法律顾问有关二审的情况。据广州海滔法律顾问告知,截至本公告日期,二审开庭时间尚未确定。
在广州海滔诉讼案获最终裁决之前,现任董事会成员正在评估一审判决对集团的财务影响,并可能向核数师征求意见。公司将适时就上述事宜知会股东及公众人士。
应公司之要求,股份已由2019年4月1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股份将维持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1998-2024深圳市财华智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90408
粤ICP备12006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