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泰山石化(01192.HK)公布,该公司已接获联交所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的函件,其中载列该公司股份买卖的复牌指引如下:根据上市规则要求刊发所有未刊发的财务业绩及处理任何审核修改意见;阐明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及向市场发布所有重大信息,以便该公司股东及其他投资者评估该公司的状况。
根据第6.01A(1)条,任何证券如已连续暂停买卖长达18个月,则联交所可撤销其上市地位。就该公司而言,18个月之期限于2022年9月30日届满。倘该公司未能于2022年9月30日之前纠正导致其暂停买卖的问题,以及履行复牌指引、按令联交所信纳的方式完全遵守上市规则、恢复股份买卖,则上市科会建议上市委员会开始取消该公司的上市。在适当情况下,联交所有权根据上市规则第6.01条及6.10条施加较短的特定补救期。
该公司正在采取适当措施解决导致买卖暂停的问题,并将尽快恢复股票交易。
如该公司日期为2021年6月29日的公告所披露,董事会宣布需要额外时间以进行和完成审核事项。因此,该公司未能于2021年6月30日前刊发2020年年度业绩。该公司一直竭力协助核数师完成审核事项。该公司预期于2021年7月31日前刊发2020年年度业绩。该公司将于刊发2020年年度业绩之日期另外刊发公告。
应该公司要求,该公司股份自2021年4月1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已经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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