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万科企业(02202.HK)公布,公司将于2021年8月24日(星期二)向于2021年7月20日(星期二)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公司H股股东名册的H股股东以每股人民币1.25元(含适用税项)现金形式派付截至2020年12月31日之2020年度末期股息。2020年度末期股息将以人民币计算和宣派,而应派付予H股股东的2020年度末期股息将以港元支付,人民币与港元的兑换牌价为中国人民银行于2021年7月2日(紧随公司2020年股东週年大会批准派发股息之日后的香港首个营业日)公布的港元兑人民币的中间汇率,即1港元兑人民币0.83338元,以此汇率计算,公司应派付予H股股东的2020年度末期股息为每股1.499916港元(含适用税项)。
因H股以股代息安排而新发行的股份在联交所上市和买卖需经公司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能生效。公司将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新股份之上市及买卖。预计股息单及╱或新股份之确实股票(倘合资格H股股东选择以新股份方式收取彼等部分或全部2020年度股息)将于2021年8月24日(星期二)以平邮方式寄予相关股东,一切邮误风险由收件人自行承担。新股份预期将于2021年8月25日(星期三)开始于联交所买卖(惟须待有关合资格股东收妥新股份之确实股票)。
如上述条件未能达成,则H股以股代息安排不会生效,公司将全部以现金形式向H股股东支付2020年度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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