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远洋服务(06677.HK)公布,于2021年6月14日,该公司(代表集团各成员公司)与远洋集团(代表各远洋关连人士)订立商业运营服务总协议,据此,该公司(代表集团各成员公司)同意向远洋关连人士的商写物业(包括购物商场及写字楼)提供商业运营服务。远洋集团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耀胜拥有该公司约67.57%,故远洋集团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关连人士。
商业运营服务总协议的初始固定期限自商业运营服务总协议日期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初始期限)。待独立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后,初始期限将自动延期两年至2023年12月31日止。
集团将向远洋关连人士提供的商业运营服务包括(i)开业前管理服务,例如定位及设计管理服务、招商及管理服务;及(ii)运营管理服务,例如开业筹备服务、经营计划管理服务、租户指导服务、消费者管理服务以及市场推广服务。
集团拥有专业团队,就不同类型的物业为不同客户提供不同种类服务方面拥有多年经验,具备提供商业运营服务的能力。集团于实施拓展商业运营服务的业务战略过程中,将为远洋关连人士、独立第叁方开发商及其他物业管理公司开发或持有的购物商场、写字楼及其他投资物业提供高质量的商业运营服务。集团与远洋关连人士建立了长期的业务关系,相互了解对方的标準、要求及具体需求。
该公司认为,与远洋关连人士订立商业运营服务总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将加强集团与远洋关连人士之间的协同效益,有助集团强化其商业资产管理及运营的能力,从而加快扩大集团的业务规模,提高其市场份额。
1998-2024深圳市财华智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90408
粤ICP备12006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