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国浩集团(00053.HK)公布,根据早前公告,内容有关该公司一间全资附属公司作为要约人就GL资本中全部已发行普通股作出自愿现金要约之可能进行之关連及须予披露交易。要约已于2021年4月1日(新加坡时间)截止。截至要约截止,要约人已根据要约接获有关1,308,077,427股GL股份之有效接纳,相等于已发行GL股份总数约95.62%。
于2021年6月2日,要约人行使其根据百慕达《一九八一年公司法》第102条之强制性收购权利,以最终要约价每股GL股份0.80新加坡元强制收购在要约截止前未接纳要约之GL股东持有之全部GL股份(不接纳股东)。由不接纳股东转让至要约人之GL股份转让已于2021年6月2日生效。因强制性收购,要约人持有1,368,063,633股GL股份,相等于已发行GL股份总数100%,GL已成为国浩集团之全资附属公司。
GL股份已于2021年4月5日上午九时正(新加坡时间)于新交所暂停交易。由于强制性收购已完成,GL将于2021年6月14日上午九时正(新加坡时间)撤销于新交所之正式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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