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天津创业环保股份(01065.HK)公布,于2021年5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该公司(作为委托人)根据委托贷款协议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作为受托人)向河北国津天创(作为借款人)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相当于约2420万港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为一年,该笔资金将由该公司提供。
利率按照每笔借款提款日前一日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115基点(1基点=0.01%)后确定。借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固定不变,直至借款到期日。借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的20日。河北国津天创须于每一结息日当日付息。
根据早前公告所述,河北国津天创乃由该公司、河北国控、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石家庄市藁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石家庄藁城经济开发区政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组成的项目公司,为开发、营运及投资PPP项目而成立,并在特许经营期内获得污水处理服务费。
河北国津天创于2020年10月商业运营,受当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污水处理服务费回款金额不足,因存在运营资金缺口,所以河北国津天创拟向该公司申请提供委托贷款,该公司将结合河北国津天创实际需要分批次放款。
由于(1)河北国津天创为该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及(2)该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天津城投持有河北国控40%股权,而河北国控持有河北国津天创30%股权,因此,根据上市规则河北国津天创被视作为该公司之关连附属公司及关连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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