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四川能投发展(01713.HK)公布,于2021年5月17日,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四川能投兴文电力有限公司(下称兴文电力)与关连人士四川能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四川能投建工)及独立第三方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下称西南院)订立EPC合同,据此,承建商同意就该项目(兴文县莲花220千伏变电站建设项目)向公司提供工程、采购及建设服务,合同价为人民币8838.32万元。
于根据上市规则收到独立股东于应届临时股东大会上对EPC合同的批准后,施工期应为自该项目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日期起计365个历日。服务范围:有关该项目的所有承建商工作,包括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消缺及可行性研究中涉及的线路搬迁改造;及所有配套工作,包括工程建设及人员安全、维护周边环境、编製及审批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之该项目的主题性报告,以及该项目移交前的维护及管理。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十三五」电网发展规划,不仅能为兴文县引入新的电源点,满足兴文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还能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省属宜宾电网220kV骨干网架,改善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四川能投建工是中国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中着名的EPC服务供应商,具有必要资质及丰富经验,并且基于以往的合作,对该公司电力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较为熟悉,将有助于保障该项目建设的质量、品质并及时竣工,为该公司带来经济效益。
四川能投建工为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能源投资集团,控股股东之一)之附属公司。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07条,四川能投建工为能源投资集团之联系人,故为该公司之关连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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