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中滔环保(01363.HK)公布,上市委员会有关取消上市地位之决定于2021年5月7日,公司接获联交所之函件,指出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取消公司上市地位。
上市委员会作出除牌决定的理由如下:
1. 公司无法于复牌期限2020年9月30日及函件日期前刊发所有尚未刊发之财务业绩及解决审核非无保留意见。特別是,公司能否刊发其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之年度业绩及与呈请人达成和解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能否解决二零二零年财政年度年度业绩之审计非无保留意见亦存在不确定性。
2. 上市委员会仍对公司前主席兼执行董事徐湛滔先生的诚信表示忧虑,彼或仍可参与集团管理及营运或对其有重大影响力。
根据上市规则第2B.06(2)条及第2B.08(1)条,公司有权在函件日期起计七个营业日(2021年5月17日)內要求上市覆核委员会对除牌决定进行覆核。
目前,公司正在考虑及评估除牌决定,并寻求适当行动之专业意见。公司将考虑于2021年5月17日前提交除牌决定覆核请求。
公司谨此提醒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公司未必会进行除牌决定覆核;及即使进行有关覆核,其结果亦不明确。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就此适时另行刊发公布。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如对除牌决定之影响有任何疑问,应諮询其认为属适当的专业意见。
应公司之要求,股份已于2019年4月1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买卖。股份将维持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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