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天气转暖,新疆交通清洁能源龙头企业洪通燃气(605169)“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第一时间开工,加快建设进度,预计日处理能力2x50万立方米液化天然气工厂及配套工程将于今年年底、明年年初投产。届时将大幅降低成本,为公司在哈密市,乃至东疆地区、北疆以及疆外地区的LNG加气站提供气源保证,也将为公司开拓甘肃省、青海省等疆外市场奠定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这只是洪通燃气抓紧布局LNG工厂与加气站、推广绿色低碳交通的一个缩影。在碳中和、碳达峰背景下,LNG重卡替代柴油、汽油重卡乃大势所趋,随着LNG重卡进一步推广,洪通燃气再度迎来新机遇。
据了解,洪通燃气目前正在加快推进与新疆国资委旗下的新疆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交投”)在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布局加气站的合作。公司计划在环塔里木盆地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及进出新疆的大动脉G7京新高速、G30连霍高速公路沿线建设LNG或L-CNG加气站,进一步提高终端加气站的市场占有率。同时,通过信息化项目建设的推进,进一步增强终端加气站点的数据挖掘能力并促进增值服务的延伸,提高终端销售能力。
洪通燃气制定的2019年-2021年的三年发展规划显示,到2021年,公司将拥有加气站60座-65座,高中压管道长度将达450公里,公司民用燃气用户达到9万户,完成天然气年销售量4亿立方米。截至目前,公司在运营的LNG、CNG加气站30余座。
作为一家民企,洪通燃气早在2019年就与新疆交投携手成立了新疆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共同发展清洁交通能源车用天然气。其中洪通燃气持股51.00%,新疆交投持股49.00%。天眼查显示,新疆国资委持有新疆交投100%股权。
洪通燃气快马加鞭布局LNG工厂与加气站的底气,源于国家对清洁能源行业发展的支持。2021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调整运输结构,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淘汰更新或改造老旧车船,港口和机场服务、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要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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