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青岛控股(00499-HK)公布,于2021年3月17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买方与卖方订立了买卖协议,据此,买方已有条件同意收购,而卖方已有条件同意出售目标股本权益,即于青岛城乡建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约81.91%的股本权益,代价为约23.787亿港元。
有关代价将按以下方式偿付:(i)约1.545亿港元将由买方(或其指定公司)于完成后以现金支付予卖方(或其代名人);及(ii)约22.242亿港元将由公司以发行代价可换股债券方式于完成后支付予卖方。于完成后,公司将发行本金金额约为22.242亿港元、票面利率为零的代价可换股债券予卖方(或其代名人),以清偿部分代价。
为筹集足够资金以清偿部分代价及为收购事项相关交易开支提供资金,董事会建议进行供股,建议每持一股认购一股(即一供一),公司以每股份0.39港元发行499,276,680股股份。
供股所得款项总额将约为1.947亿港元。于扣除供股及收购事项的交易开支后,估计所得款项净额约为1.717亿港元。约1.545亿港元(占供股估计所得款项净额的90%)将用于以现金清偿代价。(约1720万港元(占供股估计所得款项净额约10%)将用作本集团一般营运资金。
卖方为华青发展由青岛城投全资拥有。青岛城投为一间在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并由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拥有。
于本公布日期,华青国际持有344,621,633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9.02%。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华青国际、华青发展及青岛城投均为控股股东及公司关连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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