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冠华国际控股(00539-HK)公布,于2021年2月11日,公司就重组向百慕达最高法院送呈及提交清盘呈请,连同在“非强制”基础上委任公司共同及个別临时清盘人(作重组用途)(共同临时清盘人)的申请(共同临时清盘人申请)。共同临时清盘人申请于2021年2月12日上午八时四十五分(百慕达时间)由百慕达法院进行聆讯。
进行清盘呈请及非强制基础上共同临时清盘人申请之理由为未能履行银行财团银行融资预定还款,以及创兴银行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滙丰银行有限公司、由银行组成之财团与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分別发出之法定偿债书(统称该等法定偿债书)。
由于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负面影响,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国的经济活动及消费行为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加剧,以及棉花价格波动不定对公司的定价影响,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流动性遭遇困难。此外,由于南京新一棉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南京新一,公司的附属公司,自2019年起终止营运)遭受违反人权的指控引致其名称于2020年7月20日遭美国商务部列于实体清单,离岸债权人已对集团收紧信贷政策,并于向集团授出新银行融资或集团现有银行借款再融资方面采取更小心谨慎态度。
于若干情况下,集团更曾遭该等债权人撤回、减少及取消银行融资。因此,集团的财务状况蒙受不利影响。因此,集团未能于到期日前达成金额约港币2.9亿元的预定还款。随后,集团接获该等法定偿债书要求还款。于本公布日期,集团于该等法定偿债书中所述的债务仍然逾期及尚未偿还。
为从困境中解救,董事会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并致力克服集团所面临的挑战。经过适当考虑后,董事会相信,基于董事会可继续管理集团的业务营运,而业务于结构及营运上均为稳健;共同临时清盘人将指导及协助董事会制定及╱或监督重组计划实施;及可操作资产(特別是不可动最先进的厂房及机器)以产生整体收益,而非低价贱卖资产,委任共同临时清盘人将设下合适环境进行重组。因此,董事会认为,共同临时清盘人申请将有助保存公司的资产及价值,并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持份者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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