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开明投资(00768-HK)公布,董事会接获该公司主席及执行董事黄润权博士告知,于香港证监会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4条就奇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其股份已于2020年6月自联交所除牌)(该除牌公司)向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提交日期为2020年12月18日之呈请中,彼被列为应诉人之一。
证监会于呈请中指称,该除牌公司的董事(包括黄博士,彼从2007年4月至2010年6月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没有以应尽及合理的谨慎、技能和努力履行彼等作为该除牌公司管理层之职责。董事会已获黄博士告知彼不同意证监会在呈请中所作的指称,并将对呈请竭力抗辩。
鉴于该呈请不涉及该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因此,该公司董事会(除黄博士外),已评估针对黄博士提出的指控和呈请的影响,并得出结论对该集团目前没有影响,也没有损害黄博士担任董事会主席和董事会成员的职责。该呈请仍在进行中,暂时尚无定论。
1998-2025深圳市财华智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90408
粤ICP备12006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