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盟推出新规例,规管大型科技企业。
根据欧盟公布的草案,其中一项名为《数码市场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的新规例,将会列出一些拥有深厚市场地位、市值超过650亿欧元、并且在最少三个欧盟国家提供主要平台服务的企业,一旦这些企业违反新规例,可能要面临高达全球全年收入10%的罚款,甚至被要求分拆业务。
另一项名为《数码服务法案》(Digital Services Act)的新规例亦针对非常大型的网上平台,要求有关平台采取更多措施,打击非法內容,操纵平台以影响选举等行为。违反规例的最高罚款额,为全球全年收入的6%。
《数码市场法案》目的是结束科技巨头“自我优先”(self-preferencing)的操作手法,例如苹果公司在其搜寻产品中,为用户提供自家产品选项,从而忽略其他小型开发商提供的同类产品,削弱了市场竞争以及小型企业的生存机会。有关规例可能在2022年中正式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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