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林达控股(01041-HK)公布,有关百慕达法院作出的命令,要求在“轻触”方式的基础上(只作重组用途)委任共同临时清盘人。于2020年11月20日,公司根据HCMP 2145/2020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了认可申请,并且香港法院在2020年11月23日已下达命令,承认共同临时清盘人的任命和权力“认可命令”。于2020年12月2日,已将认可命令的密封副本送达公司。
应公司要求,公司股份已由2020年8月3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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