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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鼓励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融资

日期: 2020-05-15 15:23

发改委网发布《关于应对疫情统筹做好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和推进台资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支持台资企业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区域发展战略和各地自贸试验区建设。支持有产业转移需求的东部地区台资企业优先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转移。

支持台资企业发挥自身优势,以多种形式参与大陆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的研发、生产和建设。对台资企业和中国台湾高端人才从事新型基础设施相关的集成电路、工业软件、信息系统等,提供与大陆企业和同胞同等待遇。继续支持台资企业参与交通、能源、水利等传统基础设施建设。

对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按规定免征或减半征收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有条件的地方可研究出台减免物业租金、降低生产要素成本、加大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补贴等支持政策,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可同等申请享受。

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台资企业提供优惠的金融服务。发挥国有控股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的作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满足台资企业差异化金融需求。鼓励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融资,为符合条件的科创型台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提供支持。鼓励中国台湾金融机构把握大陆金融领域自主开放新机遇,参与两岸金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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