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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修改《中国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暂行办法》部分条款

日期: 2020-01-03 16:41

为保障《外商投资法》的有效实施,商务部、国务院中国台湾事务办公室决定对《中国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暂行办法》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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