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达飞控股(01826-HK)公布,由于杨险峰股份转让协议的其中一项先决条件未能于2019年12月31日前达成,故于2019年12月31日,微远至诚与杨险峰先生订立终止协议,据此,微远至诚及杨险峰先生同意终止杨险峰股份转让协议。另外,有意出售由于预期该公司将不会于收购事项(收购大同开发区阳光小额贷款3896万股股份,占19.48%股本权益)中成为大同开发区阳光小额贷款(832382-CN)的单一最大股东,故董事会谨此宣布有意出售大同开发区阳光小额贷款2006万股股份,占10.03%股本权益。
该公司董事会认为终止杨险峰股份转让协议将不会对该公司现有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董事会将继续物色其他潜在投资机会,以增强该公司的盈利能力。
该公司于9月24日公布,深圳前海微远至诚运营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买方与卖方沈丹及杨险峰订立股份转让协议,据此,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条款及条件,深圳前海微远至诚运营管理科技购入大同开发区阳光小额贷款股份的19.48%股权,代价为5844万元人民币(相当于约6430.7万港元)。
进行收购事项的理由及裨益作为该集团的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该集团一直向大同开发区阳光小额贷款股份与附属公司转介有财务需要的潜在及合适客户,而该集团亦因此就每次成功的介绍收取报酬。因此,该集团经已与大同开发区阳光小额贷款股份与附属公司建立了互利的业务关系。董事会认为收购事项将加强有关业务关系。
深圳前海微远至诚运营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于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由高云红及上饶亚鑫分別合法拥有99%及1%。根据可变利益实体架构,买方会被视为该公司的附属公司。
根据大同开发区阳光小额贷款股份与附属公司的综合财务资料,于2019年6月30日(未经审核)及2018年12月31日(经审核)的资产净值分別约为2.4亿元人民币(相当于约2.64432亿港元)及2.35433亿元人民币(相当于约2.59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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