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易7月8日 - 南方航空(600029)晚间公告称,公司与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南航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国南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南航财务公司”)签署《委托贷款合同》,继续以委托贷款形式接收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人民币5亿元。
根据公告,上述委托贷款为人民币为5亿元,占南方航空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0.77%,贷款期限为3年,贷款年利率为3.915%,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预计全年产生利息费用约人民币1957.5万元,可提前终止贷款。
南方航空表示,此次委托贷款有利于本公司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推动广州-北京“双枢纽”建设,持续提升本公司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影响。
来源:发布易
1998-2025深圳市财华智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90408
粤ICP备12006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