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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不取消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

日期: 2019-06-20 13:27

据央视新闻报道,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今天,国家医保局表示,文件中提到“2020年底前取消”是指取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家庭)账户”,不是指取消“职工基本医保的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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