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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

日期: 2019-06-10 15:23

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通知指出,凉山州、怒江州、临夏州公路建设项目,国家高速公路按项目建安费50%执行,普通国道按项目建安费100%执行,建制村通硬化路按70万元/公里标准执行。采用PPP的政府收费公路项目,通过资本金注入和投资补助安排的车辆购置税资金以所在地区政府收费(还债)方式建设的项目补助标准为上限。将复线改造和电气化改造等扩能改造类港口集疏运铁路项目纳入车购税补助范围,补助标准参照单线铁路,并按照项目总投资的20%进行上限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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