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港股20年,做最有深度的原创财经资讯
国务院目前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鼓励特定领域的老旧机动车提前报废更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国家鼓励机动车生产企业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机动车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生产者责任。
日美首轮交锋:谈笑下经济暗潮涌动
继小米之后,金山云再度募资,股价却跳空跌逾5%!
【捉妖记】博安生物飙升67%,振幅超200%,南向资金爆买?
AI教育再迎政策利好!教育板块将否极泰来?
洪九果品众高管被“一锅端”,百亿应收款藏猫腻?
【港股收评】三大股指集体上涨!地产股表现强劲
港、A两市地产股集体大涨!机构研判:地产出现企稳迹象
【捉妖记】跌成“仙股”,满贯集团发生了什么?
1998-2025 深圳市财华智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90408 | 粤ICP备12006556号
1998-2025深圳市财华智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90408 粤ICP备12006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