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建议的《证券保证金融资活动指引》发表諮询总结。回应者普遍支持证监会发出指引,以说明经纪行在提供证券保证金融资时应采用的风险管理手法。有关指引今天刊宪,将于10月4日生效。
根据有关指引,经纪行可采用的最高保证金贷款总额相对于资本的倍数将会设定为5倍,以免杠杆过高。另外,亦应控制因持有作为抵押品的个別或关联证券,以及因对保证金客户的重大风险承担而招致的集中风险。经纪行亦须就发出追缴保证金通知设定审慎的触发水平,严格执行追缴保证金通知政策。证监会又提供指引,协助经纪行就可接纳为抵押品的证券设定审慎扣减百分率,以及进行压力测试以评估证券保证金融资活动带来的财务影响。
行政总裁欧达礼表示,管理保证金借贷风险对于确保经纪行财政稳健和保障市场廉洁稳健,至关重要。而新的指引将能确保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和一致的风险管理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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