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记者获悉,银河证券作为首批获准开展“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业务的20家机构之一,积极推进业务落地,成功提交了用于互换便利的首批质押资产,现已完成首批国债的换入操作。银河证券表示,后续将按照政策要求,充分利用互换便利融入资金开展投资交易,助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财联社)
10月21日,光大证券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互换便利有关事项的复函》,对公司参与互换便利(SFISF)无异议。(财联社)
近日,为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国家推出重磅“组合拳”,对市场情绪形成强烈催化,市场信心快速回升。其中,最受资本市场关注的莫过于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操作正式启动。
10月18日,中信证券公告,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复函,对公司参与互换便利(SFISF)无异议。(财联社)
【财华社讯】10月18日,据证监会发布,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创设了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为保障工具操作顺利开展,中国证监会已经同意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国泰君安、华泰证券、申万宏源、广发证券、财通证券、光大证券、中泰证券、浙商证券、国信证券、东方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东方财富证券、中信建投、兴业证券、华夏基金、易方达基金、嘉实基金等20家公司开展互换便利操作。中国证监会要求相关机构加强合规风控管理,主动配合做好这项业务,发挥维护市场稳定运行的积极作用。
10月18日,根据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做好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相关工作的通知》,对于换入的国债、互换央票再做明细要求,一是参与互换便利换入国债、互换央票、通过银行间市场的融资行为,不占用银行间市场债券借贷规模,不计入债券交易正回购余额;二是参与互换便利换入的国债、互换央票,不纳入“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分子计算范围;开展相关自营投资、做市交易持有的权益类资产,不纳入“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分子计算范围;三是参与互换便利提交的质押资产,按照当前自营持仓计算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无需调整为“已冻结或质押”;四是自参与互换便利当月起可适用《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券商应当确保参与互换便利的过程中,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要求。(财联社)
【财华社讯】10月18日,央行网站发布,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创设了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为保障工具操作顺利开展,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证监会18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相关工作的通知》,向参与互换便利操作各方明确业务流程、操作要素、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中国人民银行委托特定的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债信用增进公司),与符合行业监管部门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开展互换交易。互换期限1年,可视情展期。互换费率由参与机构招投标确定。可用质押品包括债券、股票ETF、沪深300成分股和公募REITs等,折扣率根据质押品风险特征分档设置。通过这项工具获取的资金只能投向资本市场,用于股票、股票ETF的投资和做市。目前获准参与互换便利操作的证券、基金公司有20家,首批申请额度已超2000亿元。即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将根据参与机构需求正式启动操作,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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