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国家公路网规划》的通知。改革创新投融资政策,进一步完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强化资金保障能力,落实事权支出责任,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国家公路建设。积极盘活存量资产,鼓励在高速公路领域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形成存量资产与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从有公开信息披露的拟申报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的专案清单及住建部发布的《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可複製可推广经验清单》来看,房企普遍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2月10日,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意见提出,完善支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加大对清洁低碳能源项目、能源供应安全保障项目投融资支持力度。通过中央预算內投资统筹支持能源领域对碳减排贡献度高的项目,将符合条件的重大清洁低碳能源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和现有低碳转型相关基金要将清洁低碳能源开发利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化石能源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等作为重点支持领域。推动清洁低碳能源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开展市场化投融资,研究将清洁低碳能源项目纳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范围。中央财政资金进一步向农村能源建设倾斜,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农村能源供应基础设施建设、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建筑节能等。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税收政策的公告。公告指出,设立基础设施REITs前,原始权益人向项目公司划转基础设施资产相应取得项目公司股权,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即项目公司取得基础设施资产的计税基础,以基础设施资产的原计税基础确定;原始权益人取得项目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基础设施资产的原计税基础确定。原始权益人和项目公司不确认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基础设施REITs设立阶段,原始权益人向基础设施REITs转让项目公司股权实现的资产转让评估增值,当期可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允许递延至基础设施REITs完成募资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后缴纳。其中,对原始权益人按照战略配售要求自持的基础设施REITs份额对应的资产转让评估增值,允许递延至实际转让时缴纳企业所得税。 原始权益人通过二级市场认购(增持)该基础设施REITs份额,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认定优先处置战略配售份额。
1月2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税收政策的公告。公告指出,设立基础设施REITs前,原始权益人向项目公司划转基础设施资产相应取得项目公司股权,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即项目公司取得基础设施资产的计税基础,以基础设施资产的原计税基础确定;原始权益人取得项目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基础设施资产的原计税基础确定。原始权益人和项目公司不确认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基础设施REITs设立阶段,原始权益人向基础设施REITs转让项目公司股权实现的资产转让评估增值,当期可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允许递延至基础设施REITs完成募资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后缴纳。其中,对原始权益人按照战略配售要求自持的基础设施REITs份额对应的资产转让评估增值,允许递延至实际转让时缴纳企业所得税。 原始权益人通过二级市场认购(增持)该基础设施REITs份额,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认定优先处置战略配售份额。
1月26日,发改委、商务部印发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其中提出,优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市场环境。探索基础设施收费机制改革,针对地下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探索创新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按照使用者付费、受益者补偿原则,合理提高资产端收费标准,提升资产收益率。研究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税收政策,支持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减轻企业和投资者负担。
9月8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表示,加快将102项重大工程落实到具体的项目中。加强重大项目储备,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加快已下达中央预算內投资计划的执行进度,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內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将积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6月15日,上交所首批5只基础设施公募REITs产品均发布上市交易公告书,称将于6月21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此举标志着首批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落地已近在咫尺。值得注意的是,公募REITs上市首日,其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基础设施基金发售价格。公募REITs上市首日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30%,非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6月15日,深交所首批4只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发布上市交易公告书,相关公募REITs产品将于6月21日正式上市,这标志着国内公募REITs试点工作即将正式落地。深交所首批4只基础设施公募REITs分别为首钢绿能、蛇口产园、广州广河和盐港REIT。
內地首批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询价结果已陆续出炉,中证监发言人高莉表示,下一步将啟动基金公开发售,将及时总结试点经验,适时稳步扩大基础设施REITs试点范围,培育多元化投资群体,鼓励银行、保险、社保基金、证券基金、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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