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11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报价出炉,5年期以上LPR为3.6%,上月为3.6%。1年期LPR为3.1%,上月为3.1%。(财联社)
10月25日,从今天起,各家银行将对存量房贷利率进行批量下调。记者从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银行了解到,截至上午7:30,包括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浙商银行等多家银行的客户已经可以从手机银行查到调整后的房贷利率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BP。由于是银行批量调整,因此这次房贷利率下调不需要借款人做任何操作,北京、上海、深圳由于有政策利率下限,二套及以上房贷利率只能调整到当地政策利率下限水平,其他地区大部分存量房贷利率都将调整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BP。多家银行表示,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今天就能完成,调整完毕后,还将通过短信等方式通知贷款人调整的结果。(财联社)
【财华社讯】10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4年10月21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1%,5年期以上LPR为3.6%。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10月12日,中国建设银行发布关于2024年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操作事项的公告。可纳入本次批量调整的浮动利率贷款,无需借款人申请,建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统一进行批量调整,充分满足客户利率调整的便捷性需求。除北京、上海、深圳的二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外,对其他地区纳入本次批量调整的存量房贷,以及北京、上海、深圳地区纳入本次批量调整的首套房贷款,统一将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批量调整为-30BP,新的利率即日生效。对纳入本次批量调整的北京、上海、深圳的二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将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调整为所在城市相应的二套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当前约定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不高于所在城市相应的二套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的,不作调整。
10月12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今天一早陆续发布公告,10月25日起,将对存量个人房贷利率进行批量调整。除贷款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且为二套房贷款的情形外,其他符合条件的房贷利率都将调整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BP。多家银行明确,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将由银行统一进行批量调整,不需要客户提出申请。如果贷款人的存量房贷的利率已经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BP,将不会进行调整。而对于固定利率存量房贷,则需要先行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点的浮动利率,之后银行就会直接进行调整。(财联社)
10月12日,中国工商银行发布关于批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调整规则如下:(一)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利率高于LPR-30BP的首套房贷和其他地区利率高于LPR-30BP的全部存量房贷统一调整至LPR-30BP。(二)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二套房贷利率高于相应政策下限的统一调整至当地相应政策下限。(三)对于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房贷,需客户先提出申请转成浮动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转换为加点形式,转换后如利率水平高于LPR-30BP,再将加点幅度调整至上述下限。利率转换后不得再转回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符合条件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中国工商银行于2024年10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调整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10月12日,中国农业银行发布关于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操作事项的公告。调整规则如下:在目前已取消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下限的地区,对于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含首套、二套及以上),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对于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不高于-30BP的,不作调整。在目前存在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下限的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对于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含首套、二套及以上),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下限。对于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不高于-30BP或不高于加点下限的,不作调整。为便利客户,对符合本次利率调整政策的存量房贷,中国农业银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起主动进行批量调整,无需客户申请。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将于调整当日生效,生效日起按照新的利率加点幅度执行。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溯及既往,之前的房贷利息不作调整。
10月12日,中国银行公布公告称,将于2024年10月25日起,对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批量调整。如房贷所在城市无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政策下限或加点政策下限不高于-30BP,则LPR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将其LPR加点幅度调整至-30BP;LPR加点幅度不高于-30BP的,将不调整。如房贷所在城市有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政策下限且加点政策下限高于-30BP,则LPR加点幅度高于加点政策下限的,将其LPR加点幅度调整至加点政策下限;LPR加点幅度不高于加点政策下限的,将不调整。固定利率贷款须客户先申请转换为LPR浮动利率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幅度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差值,再按前述规则调整,未申请转换的不参与调整。对于调整范围内的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客户无需申请,中国银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集中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8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参考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长期利率,确定预定利率基准值,由保险业协会发布。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应当报金融监管总局。达到触发条件后,各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及时调整产品定价。(财联社)
6月19日,央行行长潘功胜在2024陆家嘴论坛上表示,近年来我们持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已基本建立利率形成、调控和传导机制。从央行政策利率到市场基准利率,再到各种金融市场利率,总体上能够比较顺畅地传导。未来可考虑明确以央行的某个短期操作利率为主要政策利率,目前看,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已基本承担了这个功能。其他期限货币政策工具的利率可淡化政策利率的色彩,逐步理顺由短及长的传导关系。同时,持续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针对部分报价利率显著偏离实际最优惠客户利率的问题,着重提高LPR报价质量,更真实反映贷款市场利率水平。目前,我国的利率走廊已初步成形,上廊是常备借贷便利(SLF)利率,下廊是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总体上宽度是比较大的。这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定价的作用,保持足够的弹性和灵活性。从近段时间货币市场利率走势看,市场利率已经能够围绕政策利率中枢平稳运行,波动区间明显收窄。如果未来考虑更大程度发挥利率调控作用,需要也有条件给市场传递更加清晰的利率调控目标信号,让市场心里更托底。除了刚才谈到的需要明确主要政策利率以外,可能还需要配合适度收窄利率走廊的宽度。(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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