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维港环保科技(01845.HK)公布,张维仰为处理其他个人事务及事业承诺而辞任公司执行董事职务,自2024年2月1日起生效。
【财华社讯】维港环保科技(01845.HK)公布,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人民币1240万元相比,预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将会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大约介乎人民币7000万元至人民币7500万元之间。
【财华社讯】维港环保科技(01845.HK)公布,自2022年9月9日起:邓兆善先生已辞任执行董事。冯涛先生已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蒋国良先生已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开顏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肖金桂女士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肖辉先生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财华社讯】维港环保科技(01845.HK)公布,预期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将会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大约介乎人民币2570万元至人民币2970万元之间,2021年同期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人民币1760万元。
【财华社讯】维港环保科技(01845.HK)公布,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人民币1090万元相比,预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将会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大约介乎人民币1200万元至人民币1500万元之间。预期亏损主要由于2021年度根据独立第三方评估师的初步评估结果对青川无氧裂解项目计提减值大约介乎人民币600万元至人民币800万元之间。
【财华社讯】维港环保科技(01845.HK)公布,根据对集团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及董事会目前可得的资料,与2020年同期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人民币6.0百万元相比,预期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将会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大约介乎人民币16.0百万元至人民币20.0百万元之间,其主要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以致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解决方案的毛利率减少;及为符合集团的商业战略目标对某些项目正在进行重新安排。
【财华社讯】维港环保科技(01845-HK)公布,根据对集团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及董事会目前可得的资料,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净溢利人民币6700万元相比,预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将会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大约介乎人民币950万元至人民币1200万元之间,其主要由于(1)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对本集团的业务计画造成干扰(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解决方案项目进度的延误);及(2)市场竞争激烈以致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解决方案的毛利率减少。
【财华社讯】维港环保科技(01845-HK)公布,于2019年12月27日,该公司附属公司德博环境、天圣新宏环保、新疆宏通与田宜新先生(新疆宏通的唯一股东及最终实益拥有人)订立增资认购协议,据此,德博环境将以现金认购天圣新宏环保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财华社讯】维港环保科技(01845-HK)公布,于2019年9月27日,公司主要股东杰飞向大河湾转让公司 191,671,000股股份(相当于已发行股本总额约14.38%)。杰飞为任煜男先生全资拥有的投资公司。大河湾及其唯一股东张维仰先生为公司的独立第三方。
【财华社讯】维港环保科技(01845-HK)公布,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6个月股东应占溢利1027.7万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减少47.59%,每股盈利0.8分;不派中期息。收入1.72亿元,同比下跌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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