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国安国际(00143.HK)公布,依据开曼群岛大法院(“法院”)于2022年2月28日所作的命令,公司被法院颁令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清盘,诚骏法证及企业重整有限公司之袁子俊先生及R&HRestructuring(Cayman)Limited的MartinTrott先生获委任为公司的共同正式清盘人。公司的股份自2021年3月30日上午9时起于联合交易所暂停买卖而有关买卖仍然暂停进行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国安国际(00143.HK)就2018年2月13日而至2021年10月8日期间就收购事项及可换股债券所发出的相关公布作进一步交代,公司已进行调查并发现了收购事项中的若干不合规行为。
【财华社讯】国安国际(00143.HK)就其于2018年2月13日公布于今年7月与9月份时曾作出跟进公布,公司管理层已进行调查并发现了收购事项中的若干不合规行为。为保障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分別向联交所及证监会报告收购事项的下述不合规行为,以提醒联交所及证监会在进行收购事项相关事宜的过程中可能违反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的任何行为。公司谨此向股东及公司潜在投资者提供最新消息,于2021年9月29日,
【财华社讯】国安国际(00143.HK)公布,如公司日期为2021年8月20日之公告所披露,买方于2021年8月20日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针对债券持有人、卖方二、苏先生及黄先生之传讯令状连同申索的批註,寻求(其中包括)买卖协议为无效或者于撤销时作废的宣告性济助,复还令,就虚假陈述及╱或串谋引起的损害赔偿,连同利息、讼费及╱或其他济助。公司谨此向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最新资料,于2021年9月14日,买方就上述法律诉讼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申索陈述书。
【财华社讯】国安国际(00143.HK)公布,根据联交所于2021年9月8日发出之额外复牌指引,公司须重新遵守上市规则第3.10、3.10A、3.21、3.25条及上市规则附录14守则条文第A.5.1条。
【财华社讯】国安国际(00143.HK)公布,诚如公司日期为2021年7月2日的公告所披露,目标公司于2017年出售一间上市公司的若干股份,但于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董事会会议记录及买卖票据內所示的出售价格记录相冲突。经咨询其专业顾问后,新益高董事已于2021年9月2日就前述发现向税务局报告,同时补充报告已分別提交至监管及执法机构,以补充先前所披露的初步调查结果。
【财华社讯】国安国际(00143.HK)公布,徐丹宁先生及张伟民先生分别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1年8月9日起生效。
【财华社讯】国安国际(00143.HK)公布,公司日期为2021年7月9日之公告,临时清盘人申请聆讯已于2021年7月12日举行并且大法院已作出,其中包括,以下命令:根据(其中包括)公司及买方的承诺,于呈请尚未审裁前:尽管如公司日期为2021年6月17日之公告所披露已发出要求通知,如公司未向呈请人发出至少21天之通知,不采取任何措施将任何呈请人或张银凯先生自目标公司董事会辞退;及不会导致、促使或允许目标公司董事会通过任何违反目标公司向证监会所作任何承诺之宣派股息之决议案。
【财华社讯】国安国际(00143.HK)公布,于2021年7月3日,该公司获其开曼群岛法律顾问通知彼等接获呈请人就紧急委任共同临时清盘人向大法院所提出的日期为2021年7月2日之传票(临时清盘人申请)。于2021年7月7日,该公司获其开曼群岛法律顾问通知临时清盘人申请将于2021年7月12日上午10时30分(开曼群岛时间)进行聆讯。
【财华社讯】国安国际(00143.HK)就其于2018年2月13日公布作出跟进公布,公司管理层已进行调查并发现了收购事项中的若干不合规行为。为保障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分別向联交所及证监会报告收购事项的下述不合规行为,以提醒联交所及证监会在进行收购事项相关事宜的过程中可能违反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的任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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