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共六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设立、变更与终止,支付业务规则,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旨在细化《条例》规定,为支付机构规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4月28日,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4年支付结算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做好2024年支付结算工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好巡视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要坚持“支付为民”,聚焦堵点难点,持续提升支付服务便利性。要认真落实《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全面加强支付监管,强化监管能力建设,牢牢守住备付金监管红线,构建健康有序的支付市场。要平衡风险防控与优化服务,稳妥推进涉诈涉赌“资金链”精准治理。支付基础设施要聚焦主责主业,保障央行履职,守住安全底线。要深化支付领域国际合作与开放,优化人民币跨境支付服务。
12月14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多措并举推动支付服务减费让利,引导上海市支付行业紓困市场主体,力促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截至2022年11月末,上海市地方性法人银行和法人非银行支付机构在银行账户服务、人民币结算、电子银行服务、借记卡收单等多个领域共实现降费91.1亿元,累计惠及全国范围內市场主体3164.5万户。鼓励支付服务主体主动作为,引导银行、支付机构在政策规定的降费幅度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自主降费,鼓励扩大降费范围,加大让利幅度,累计实现在政策规定基础上额外自主降费1.7亿元。
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发文,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境內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将加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预警,并要求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
人民银行公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或增发股票,以及透过协议控制架构等方式到境外进行IPO,需要事先向所在地央行分支机构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2021年4月14日,人民银行召开2021年支付结算工作电视会议。会议要求,下一阶段要积极完善顶层设计,深入推进支付领域反垄断工作,加快推动出台《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加快构建跨境支付体系;要坚持底线思维,坚决打击跨境赌博、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支付活动,持续规范支付服务市场秩序,健全网络支付“四方模式”;要坚守为民情怀,着力改善小微企业开户服务,适当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围绕冬奥会、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优化支付供给,提升支付清算系统安全生产和服务水平。
2020年,银行共处理电子支付业务2352.25亿笔,金额2711.81万亿元。其中,网上支付业务879.31亿笔,金额2174.54万亿元,同比分別增长12.46%和1.86%;移动支付业务1232.20亿笔,金额432.16万亿元,同比分別增长21.48%和24.50%。2020年,非银行支付机构处理网络支付业务138272.97亿笔,金额294.56万亿元,同比分別增长14.90%和17.88%。
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提出非银行支付机构接收的客户备付金,应当直接全额交存至人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设有6个月过渡期。
1月20日晚,央行的一份《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引发了支付行业的巨大震动。其中,引发震动的最重要一项内容是《条例》拟规定按照“从事储值账户运营业务”与“从事支付交易处理业务”两项业务对支付机构进行重新分类。央行拟规定根据两类业务的支付机构风险程度的不同,分类确定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以及注册资本与业务规模的比例要求。业内人士认为,该文件将引发目前支付行业的重新洗牌,支付宝、微信支付(财付通)等现有支付业巨头所受影响或将首当其冲,刚刚获得支付牌照的快手、抖音也将因此受到影响。
央行1月20日发布通知,就《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条例》一是坚持功能监管的理念。强调同样的业务遵守相同的规则,避免监管套利和监管空白。二是坚持机构监管与业务监管相结合。按照“先证后照”原则,对支付机构实施机构监管,同时对支付机构业务经营、关联交易等实施全方位监管。三是坚持穿透式监管。加强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准入和变更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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