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11月15日,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制定发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办法》共设8章70条,包括总则、不良资产收购、不良资产管理、不良资产处置、其他与不良资产相关业务、风险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
10月17日,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自2023年11月10日起施行。《办法》调整了机构设立和股东准入条件,落实业务分级管理规定,完善财务公司专项业务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宽境外机构入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准入条件,允许境外非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取消境外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的总资产要求;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完善相关行政许可规定等。(财联社)
8月2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置抵债不动产,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取得该抵债不动产时的作价为销售额,适用9%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8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在开展投融资合作对接工作时,应将盘活存量资产作为重点內容,积极推介有关项目。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参与盘活存量资产。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为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提供融资支持。鼓励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盘活存量资产的有效措施,出台相关文件,推动本地区有关机构积极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盘活存量资产时应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鼓励民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积极盘活自身存量资产,促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财华社讯】中国华融(02799.HK)公布,公司拟启动华融晋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融晋商”, 为公司的附属公司)股权转让项目立项。根据监管机构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逐步退出非主业的要求,按照中国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股权转让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下设北京华融晋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华融晋商所有股权对外公开转让。
中国华融(02799.HK)公布,根据监管机构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逐步退出非主业的要求,拟将持有的华融证券71.99%股权对外公开转让,涉及42.05亿股。具体挂牌价格以在中国财政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评估基准日确定为9月30日。
中国华融(02799.HK)公布,根据监管机构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逐步退出非主业的要求,拟将持有的华融证券71.99%股权对外公开转让,涉及42.05亿股。具体挂牌价格以在中国财政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评估基准日确定为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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